安全與監管
中國發布 L3/L4 自動駕駛強制國標 GB 44721—2026,明定接管退出機制與殘餘風險指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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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正式發布 GB 44721—2026《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系統安全要求》強制國標,規範 L3 與 L4 級自動駕駛乘用車及商用車,將於 2027 年 7 月 1 日起對新申請產品實施,已獲批車型則有一年過渡期至 2028 年 7 月起執行。
新國標針對自動駕駛系統的感知、監控與退出機制提出具體數據要求。在探測距離上,時速 60km/h 以下前向探測至少需 50 公尺;時速 120km/h 時至少需 130 公尺,左右兩側覆蓋至少 9 公尺。在駕駛員監控方面,L3 啟動後若駕駛員離開座位逾 1 秒,系統即須發出介入請求;系統每 30 秒內須以眼部、頭部、語音或生理特徵等至少兩種指標,獨立確認駕駛員具備接管能力。
針對接管與退出機制,若系統無法確認駕駛能力,最遲需在 15 秒內發出介入請求;4 秒後未完成交接則須升級加入觸覺警告。標準明文禁止危險來臨前的「毫秒級退出」,規定從發出介入請求到執行最小風險策略(換道靠邊停車,減速度指令不大於 4m/s²)終止,時間不得少於 10 秒。
此外,標準給出殘餘風險參考值:系統平均運行 1 萬小時碰撞事故應少於一次(< 10⁻⁴),輕傷、重傷與致命事故率分別需低於 10⁻⁵、10⁻⁶ 與 10⁻⁷。車企須建立安全管理體系,提交包含架構分析與試驗結果的「安全檔案」作為准入條件,車輛亦須記錄自動駕駛各階段狀態以供事故責任釐清。該標準由比亞迪、蔚來、小鵬、理想、小米汽車及引望智能等多家主流車企共同參與起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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